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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接送辦法

一、目的

  • (一) 確保幼兒上下學之安全

  • (二) 維護校園內師生之安全

二、實施辦法

  • (一) 本園採全日托制,收托時間為每日上午7:30 ~ 下午6:00

    1. 自由送托時間:上午7:30 ~ 9:00
    2. 放學後延後收托時間:下午6:00 ~ 7:00 此時段老師以輪值方式監護幼兒安全,家長可把交代事項告知值班老師代為轉達。

    (二) 接送注意事項

    1. 為維護幼兒安全及落實門禁管理,來校接送幼兒的家長,需申請學校接送車輛通行證,作為出入校園接送幼兒的憑據。
    2. 接送車輛通行證僅供家庭成員接送幼兒上下學使用,勿私自將接送通行證轉借或售予他人,以維護校園內安全。
    3. 機車接送車輛通行證請貼於機車前方明顯處,汽車接送車輛通行證應懸掛於擋風玻璃前方,供校園保全識別。
    4. 若臨時委託他人接送幼兒,請務必事先當面告知或以電話 知會本園,並請詳述委託代接人姓名、性別、年齡、特徵、衣著及與幼兒的關係;接送時園方依其特徵再次確認、或現場與家長通電話確認外,並請委託代接者出示相關識別證件, 否則基於安全考量恕不受理。
    5. 幼兒因生病或事假於非接送時間須提早離園者,請於園方的「門禁登記表」簽名記錄。
    6. 若無接送車輛通行證要至園內接洽行政業務或接送幼兒請至警衛室辦理換證手續後進入校園,並請於園方的「門禁登記表」簽名記錄。
    7. 若幼兒無法準時入園或家長臨時有事須提早或延後接回幼兒時,請家長事先來電告知本園。
    8. 如果有特殊活動或更動上下學時間,園所將另發通知單告知家長。
    9. 娃娃車接送者,幼兒如果當天要請假,需事先通知娃娃車及幼兒園。若臨時不讓幼兒搭車回家,要親自接回需於發車前三十分鐘來電至園連絡告知。

    (三) 行車安全須知

    1. 為達到校園行車安全,考量車輛行車動線之順暢,全校實施校區車輛單行道通行管制,勿逆向行駛。
    2. 車輛進出校園,請遵守交通規則並減速15公里以下慢行。

     

以上辦法經園務會議通過其他未盡事宜請參閱家長手冊接送辦法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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